
依托“飯圈”文化,憑借“大粉”頭銜,謊稱能買到低價演唱會門票及周邊產(chǎn)品,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時間,吳某便騙取粉絲錢款300萬余元。近日,經(jīng)江陰市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15萬元。
在“飯圈”流行的當下,一些犯罪分子抓住了部分年輕人社會經(jīng)驗少、防范意識差、盲目追星等弱點,通過“幫助買票”“幫偶像打榜”等手段,對粉絲群體進行詐騙。飯圈詐騙不僅造成受害者的經(jīng)濟損失,也助長了畸形的飯圈文化。根治“飯圈”詐騙行為,除了依法對詐騙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外,根本上還是要呼吁粉絲群體理性追星,不給詐騙分子可乘之機。
魏曉敏/文 勾犇/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