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在家中睡覺,一名陌生男子潛入室內,用含有七氟烷、異氟烷的黑布將女子麻醉,對其進行靜脈抽血。該男子稱這一舉動是為了“通過這種緊張感緩解壓力”。
據紅星新聞8月19日報道,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二審判決書顯示,一審法院認定,2023年12月31日晚,女子俞某在家中臥室休息,其丈夫外出。2024年1月1日2時許,被告人李某某采用推門入室的方式非法侵入俞某家中,采用含有七氟烷、異氟烷的黑布麻醉俞某,并靜脈抽血。后俞某丈夫返回家中發(fā)現李某某,遂使用水壺砸李某某,后李某某逃離。
據俞某稱,她稍微清醒后,在床上找到了一根醫(yī)院抽血時才用到的壓脈帶,并且感覺自己左邊胳膊有疼痛感,“疼痛的部位有一個針眼以及血跡,醫(yī)生檢查也說是針眼?!睋P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出具的理化檢驗報告,證實俞某提供的當晚李某某留下的黑布中檢出麻醉藥七氟烷、異氟烷成分。
原審法院認為,被告人李某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,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。其有多次犯罪前科,其中二次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犯罪,還有其他行政處罰劣跡,酌情從重處罰。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,判處有期徒刑2年。
隨后李某某提出上訴。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,原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,適用法律正確,證據充分,量刑適當,上訴人李某某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。因此駁回李某某上訴,維持原判決。